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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局起步‘十五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深化高水平社

2026-07-10中国都市报道网 作 者:黄钧泽浏览:

中国都市报道网讯(沈秋)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在云南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云南省“开局起步‘十五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深化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专场,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经济宣传处处长宗霞主持会议,邀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冀铮先生;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常斌先生;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陈红卫先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家信先生等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就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应邀参加发布会的有驻滇新闻单位和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是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省政府“十五五”规划《纲要》把“深化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作为17个领域任务举措之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冀铮:
 
向大家介绍“十五五”期间云南深化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
 
“十四五”时期,云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部署,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扎实成效。省“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破除制约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围绕这一目标任务,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从4个方面发力:
 
一、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畅通内外双循环关键节点。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十五五”期间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构建高效流通市场体系,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截至目前已为经营主体办理各类信用修复约64万件。
 
二是推进市场设施统一联通。围绕建设现代流通网络,积极培育多式联运,制定并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
构建多级互联的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纵深推进招投标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等,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动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全省已有1291宗交易地块在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进行了合同备案,成交金额73.28亿元。健全劳动力市场,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强化统筹金融服务与监管。积极配合全国统一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启动与国家拟建平台的互联互通,积极融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二、持续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是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的重要工作。“十五五”期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地一体推进重大改革事项,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一是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实施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加大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征集力度,健全转办核查整改长效机制。公开通报典型突出问题,对性质恶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近年来,已破除一批汽车检验、LNG加气站等领域准入壁垒解决企业准入难题。
 
二是优化经营主体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企沟通圆桌会议和厅局长服务企业“坐诊”“巡诊”“上门问诊”等活动,推动各地各部门常态化政企沟通,截至2026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共举办28期活动,统筹各厅局解决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376个。持续办好年度“10件惠企实事”,为全社会创新创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三是持续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环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成为“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统一报建管理,提高环评审批和节能审查效率,持续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三、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增强微观主体活力,让更多经营主体感受到改革动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截至2025年底,全省实有经营主体688.3万户。“十五五”期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服务力度,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一是培优扶强“六上”企业。做强高原特色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优势特色工业企业,重点引培精深加工和产业配套企业。固基培强建筑业企业,引培具有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能力的优质企业。优化升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支持企业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做精做优做特专业型优势文旅康养企业,培优做大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是促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科技型企业,支持“科创飞地”等平台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外贸外资企业,持续推动“云品出滇”。支持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扶持发展个体工商户,加大“个转企”“小升规”力度。
 
三是强化政策服务供给。依法依规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推行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全流程服务保障,融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完善惠企政策服务窗口功能。截至2026年7月,融信服平台共服务经营主体132万次,授信6410亿元,下一步将迭代升级“政企金”投贷联动系统,持续扩充合作金融资源,推动企业和项目融资对接。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和优质民营企业培育工作,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四、推动经济政策协同发力,健全高效统筹的宏观治理体系。
及时释放清晰政策信号,是推动经济政策协同发力的重要工作,“十五五”期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服务力度,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工作,健全高效统筹的宏观治理体系。
 
一是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实现经济政策、非经济政策评估全覆盖。健全政策全流程评价体系,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价运用。优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树立科学发展导向,持续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撑。
 
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机制,强化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点改革、重大任务的财力保障。加大重点领域民生投入,增强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有序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规范政府间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体系。
 
当前,全省“十五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云南将聚焦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通过改革进一步夯实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下一步,我们将全力以赴抓好改革事项的落地,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难题、解新题,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强动力和活力。
 
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常斌:
向大家介绍“十五五”时期云南金融工作的主要思路和重点举措。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金融充分发挥血脉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年均增长5.8%、贷款余额年均增长7.5%,均高于GDP年均增速,贷款余额总量也突破了5万亿元大关。“十五五”时期,全省金融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金融强国建设为根本遵循,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提升金融治理和服务能力,奋力谱写金融强国建设云南实践新篇章。
 
“十五五”时期,云南金融发展的总体考虑是:党建引领金融高质量发展更加坚强有力,地方金融生态进一步优化,现代金融服务业实现优质高效发展,金融风险防控更加精准高效,金融监管更加严密有力,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质效更加突出,全省金融综合实力和区域影响力持续提升,重点金融运行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围绕上述考虑,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将重点做好6个方面工作:
 
第一,全面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思想根基,锻造金融系统坚强党组织和过硬干部人才队伍,持之以恒推进金融系统正风肃纪反腐,将党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第二,努力构建安全诚信包容的地方金融生态。着力深化金融法治建设,出台《云南省地方金融条例》。持续优化区域信用环境,健全金融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坚决打击恶意逃债、财务造假等行为。加快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州(市)金融生态评价机制,督促引导各州(市)在构建良好金融生态上下功夫。
 
第三,大力促进现代金融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典型的、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我们将深化银行业改革发展,引导富滇银行、曲商行、红塔银行明确定位、错位发展,组建统一法人的农商行。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完善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持续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第四,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将强化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健全金融风险源头防控,丰富金融风险处置策略方法,加强金融风险监督问责。
 
第五,持续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进一步完善央地监管协同机制,全面落实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五大监管”要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打早打小打狠。
 
第六,充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本宗旨。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将促进金融工作融入和服务国家及我省重大发展战略,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做好云南特色的金融“五篇大文章”。会同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建立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陈红卫: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全省国资国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坚持狠抓高质量发展,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动国企改革向中心聚焦、向难处发力、向深处突破,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现“圆满收官”。
 
“十五五”期间,国资国企改革将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方案(2026—2029年)》持续推进。

一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专项行动,推进传统产业实现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全链条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培育壮大一批国有科技领军企业,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融合创新,构建国有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鼓励国有企业牵头建设一批中试验证平台,主动开放应用场景,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协同创新。
 
二是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管理。
突出战略使命和产业导向,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强化主责主业在国有企业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投资决策中的导向作用,加强对无关多元、多层架构、过度负债等管控,按照“三个集中”要求推进重组整合、盘活资源,提高在实体经济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领域的比重,提升在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增加值占比和创新引领能力。
 
三是推行分类考核评价体系。突出价值创造导向,将增加值作为反映国有经济宏观贡献度和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指标,强化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功能分类、规划制定、经营决策、考核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完善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机制,强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实质性把关。厘清和优化企业各治理主体的权责事项,结合实际具体化、清单化。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构建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管理体系。
 
五是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加强与综合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协同,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优化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协同机制。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境外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参控股股权监管,对控股不控权问题严格排查纠正,对参股企业充分行使国有股东权利。聚焦推动国有企业规范管理、阳光运营,进一步完善“数字国资”监管系统,实现穿透式监管。
 
六是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纪检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推动巡视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完善从治标到治本的长效治理机制。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家信:
 
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审查、清理政策措施10.4万件,修订或废止1897件,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垄断案件17件、不正当竞争案件966件,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五五”期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云南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内容措施,加快形成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助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
推进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退出、地方标准管理等制度建设。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制度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构建快速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二是完善经营主体准入退出制度。推动更多涉企事项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范畴,依法实施注册资本按期认缴,稳步实施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健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另册管理制度,推进企业跨区域迁移便利化。三是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地方标准,压减存量,推动地方标准向国家标准、团体标准转化,进一步消除区域间标准差异,促进商品要素自由流通。
 
二、提升公平竞争治理水平
推动市场监管规则完善、基准统一、能力提升,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优化细化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标准、程序,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抽查、督查等监督机制,建立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风险防控预警清单,防范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发生。二是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紧扣“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重点清理整治妨碍企业公平准入自主经营、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资质认定内外有别、不当实施信用评价设置招投标隐性壁垒等卡点堵点问题,废除和修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三是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平台经济、科技创新、自然垄断等重点领域,重点整治平台企业挤压实体经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大欺小、利用自然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等行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构建质量、标准、价格与竞争政策协同治理体系,探索新业态新领域公平竞争治理。依法打击商业诋毁、虚假宣传、恶意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一是优化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建立省、州(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三级履职事项清单,推动各层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与监管资源相匹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统一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规则,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衔接配合。二是提高市场监管法治水平。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地方立法。健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减少自由裁量权。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行“三书一函”制度,完善案卷评查监督方式。三是统筹市场监管力量和执法资源。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执法,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增强监管穿透力。
 
编辑:黄钧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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