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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明年3月实施 筑牢校园食品安全“

2025-12-24未知 作 者:司孟奇浏览:

中国都市报道网(记者 司孟奇)一项系统性的地方立法正式发布,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过程可视化和信息化管理将为校园餐桌安全再加一道防护锁。

12月23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项系统性地方立法构建起覆盖学校食品安全全链条的法治框架。

《条例》针对学校食品安全面广、点多、链条长的特点,明确从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加工到配送的全流程管理要求。
建立全覆盖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政府总体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并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昆明一所中学食堂,厨师们正准备学生们的中餐。该制度被明确写入《条例》,保障家长参与招标采购、陪餐用餐、质量评价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条例》厘清了教育行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职责,构建起完整闭环的监管体系。

针对突发事件,《条例》还专门规定了学校在发生集中用餐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的六项措施,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在突出关键环节管理方面,《条例》设立专章规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

从食材采购验收、贮存条件、烹饪加工到熟食存放、食品留样等各环节,对不同主体的职责与操作规范进行细化。同时,要求科学制定供餐食谱,推行控油限盐、合理烹调,筑牢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条例》积极推动智慧监管,要求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与应用。
通过视频监控全覆盖食品加工重点区域,并利用自动识别、智能预警等技术,实现关键环节风险隐患的信息化、非现场监管,构建食品安全“第二道防线”。监控视频留存时间规定不少于30天。
 
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

昆明某小学的营养午餐。新条例将推动形成多主体参与、多维度监督的良好格局。
为推动社会协同共治,《条例》强化“家校共治、社会共治”。

通过建立并落实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制度,保障家长对招标采购、陪餐评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等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同时,建立学生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原料来源、食谱、餐费标准等信息,并畅通投诉举报与反馈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共同构建食品安全“第三道防线”。

昆明市盘龙区拓东第一小学校长盛自兴表示:“《条例》将校长第一责任等工作要求上升为法定义务,意义重大,其细致的过程管理规范为校园食品安全提供了长远指导。”

家长代表李欣怡认为:“《条例》特别是‘互联网+明厨亮灶’和陪餐制等内容,切实回应了家长关切,有望通过家校社协同,更好守护学生餐桌安全。”

随着2026年3月1日施行日期的临近,昆明市各相关部门和学校正积极开展准备工作,确保《条例》顺利落地实施,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张红飞
责编/张丹
编审/司孟奇
终审/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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